2019年抚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单
一、参合范围
凡具有抚顺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居住在县城内一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二、筹资标准
2019年个人筹资标准为260元,各级财政配套520元,共计780元。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缴费由乡镇政府垫付后,到县民政局核销;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有各乡镇政府支付;其他不属于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的残疾人,个人缴费230元,其余30元
由乡镇政府统一垫付后,到县残联核销。
三、补偿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院后一个月内报销合算,过期不予办理)
四、补偿办法
经电子转诊的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不能即时核算的患者出院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
(一)住院补偿
住院报销补偿原则:设起付线,按照分级、分段、按比例、设有封顶线报销补偿。
1、政策范围内住院合规费用补偿按以下分段比例报销。
2、在对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进行补偿的基础上,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等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计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
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辽人社【2016】148号)增加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
3、加大对农村贫困居民医疗保障倾斜力度,农村优先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对象)、地波边缘家庭成员等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
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超出限额外的费用按所在级别医疗机构正常
比例分级分段报销。
4、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耳蜗成本费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植入手术医疗费限额1.4万元、康复训
练费限额1.4万元,新农合按70%比例报销。符合贫困救助条件的,新农合按80%报销。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
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作为首批人工耳蜗植入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5、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分娩(正常产、剖宫产)报销补偿定额500元。
6、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年/人。
(二)门诊补偿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县级门诊报销比例为30%;乡、村级定点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315元。
(三)门诊特慢病补偿
1、实行新农合门诊te'man不补偿制度。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腹透和血透)、血友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按大病限额标准内70%予以报销。
2、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关节炎、系统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4种疾病报销比例50%,年封顶线2000元。除儿童苯丙酮尿症患儿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为省、市妇幼保
健院外,其他病种救治机构为市、县级定点机构门诊。
3、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精神病、结核病门(抗结核治疗)报销比例为50%,年封顶线2000元。定点治疗机构为市级定点专科医院。
五、转诊流程
(一)在本地居住转诊流程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出转诊申请->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急诊患者凭急诊病志5日内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办转诊申请
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发送电子转诊单->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网上审核通过->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需要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发送电子转诊单->国
家新农合平台。电子转诊单5日内有效
(二)长期外地居住转诊流程
1、凭居住证、身份证、农合证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居住地医院备案,备案期限为一年。(备案期间只能选择备案的医院就医,备案意外的医院不能报销补偿)。
2、没有办理居住地医院备案的患者,已出院后凭居住证、身份证、农合证、住院费收据、病例复印件、总费用清单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补偿。
3、通过居住地医院->发送电子转诊单->国家新农合平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网上审核通过->即时结算
(三)向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电子转诊申请的市级定点医疗结构名单
抚顺市中心医院、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抚顺市中医院、抚顺市第二医院、抚顺市第三医院、抚顺市第四医院、抚顺市第五医院、抚顺市眼病医院、抚顺市传染病医院、抚顺市
煤矿脑科医院。
(四)向省外定点医疗结构发起电子转诊申请的省级定点医疗结构名单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圩附属盛京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大连医科
大学附属二院、辽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六、中国人寿大病保险补偿办法
参合农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7000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为5万元(含5万元)以下只服比例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55%;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60%。
办理地址:抚顺市新农合大病结算中心(天朗国际五楼)办理大病报销补偿。
监督举报电弧:024-57599810
抚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